关于抓紧认领2009年度收录的浙大为第一单位的三大检索收录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8来源:电气工程学院发布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620

根据《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浙大发科〔2008〕40号] (2008年12月修订)精神,2009年度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的如下核对工作还请相关学院(系)和教师抓紧时间完成:

一、引文奖励:

1、引文奖励范围为SCI-E五年他引累计在20次以上的文章(文章类型需为ARTICLE;REVIEW),每篇文章只奖励一次,已经奖励过的不再奖励。

2、引文奖励步骤:相关责任人(师生)提出拟奖励文章及他引次数至学院(系)科研秘书处——〉由学院(系)核查并汇总——〉将汇总清单(按附件二格式)提交至校科研院复核。关于他引查询方法请见附件一;目前五年累计引用(含自引)在20次以上文章的初步清单请见附件二。

二、截至目前未认领的2009年度收录的浙大为第一单位的三大检索收录论文已初步分到学院(系),清单请见附件三,请学院(系)督促相关教师抓紧认领。

三、浙江大学是第一作者单位而系统判断为“否”的三大检索收录论文,请抓紧在系统中上传论文首页等材料,学校经校验后将统一提交中信所或汤森路透公司修改;

四、未在专利初核清单(附件四)内的符合奖励条件的浙江大学2009年度授权知识产权请抓紧录入或更新信息到科研管理系统并将授权证书及时存档,并请注意专利类型、我校排名、申请(专利权)人是否正确;在清单内的已存档但法律状态仍不是“授权”的请抓紧更新授权信息;

五、未在奖励初核清单(附件五)内的符合奖励条件的获奖成果请抓紧提供奖状至校成果办。

六、重大科研项目奖励的确认请联系相关项目管理办公室。

 

说明:以上奖励过时均不补奖;核对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联系电话:88981082 张建新

联系邮件:kjczjx@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0-5-14

 

附件三:未认领三大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