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13号通知(调档政审相关)

发布日期:2015-04-02来源:电气工程学院发布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706

关于开展2015级研究生调档政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需对2015级研究生进行调档政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将于近期面向2015级研究生(本院生源除外)进行调档和政审工作,其中定向或委培学生只政审不调档,博士生调档政审将于2015年博士生招考结束后进行,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届时更新
二、拟于4月中旬以挂号信形式向学生档案所在单位寄送《关于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及《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上述函件原则上需寄送到档案所在单位,寄送地址依据学生本人在研究生报名系统中所留相关信息(点击查看,博士生相关信息将于招考结束后在此通知中更新),如有变动或补充,请与档案所在单位确认后,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准确的寄送单位、寄送地址、邮编等信息完整发送至daihang@zju.edu.cn(邮箱设有自动回复),邮件主题为“准考证号—姓名—地址更新”,未如期发送邮件按原填报信息寄送。
三、相关单位收到函件后请将个人档案及政审材料于2015年5月31日前寄送至:杭州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党委;邮寄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收(邮编:310027)。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可于毕业材料齐全后一同寄送,政审材料需于上述日期前寄回。
四、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87951104。
 
附件: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