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气学院科研奖励方案”主要依据2014年14号学院文件“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2018年1月15日院务会议讨论意见执行,奖金将从2017年学校配套到学院科技奖金中支出,以下是2017学院科研方案:
1、学院对2016年校未奖SCI论文,按0.4万元/篇奖励;;
2、学院对2016年校未奖EI论文,按0.15万元/篇奖励;
3、学院奖励2017年学院科研先进单位,每单位奖励2.5万;
4、学院奖励2017年学院科研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万;
5、为对标双一流建设指标和学科评估指标,加强学院科研奖励的引导效果, 经2018年1月15日院务会讨论决定:
5.1对上年度浙大为第一单位国家奖,学院追加奖励该奖学校配套的50%,对参与申报的(单位排位前三)国家奖奖学校配套的10%;对本年度浙大为第一单位省部级一等奖,学院追加奖励学校奖励的20%,对校未奖省部二等奖每项奖3万、三等奖每项奖1万,对参与申报的省部级一等奖(单位排位前三)学院奖励学校奖励的10%;
5.2 包括学校认定的“三重项目”在内,学院还认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为学院“三重项目”,并奖励“三重项目”课题或项目负责人2万元;
5.3 学院奖励2017年当年高被引论文每篇1万;
5.4 学院奖励纵向经费(累计不少于300万,若在当年学院“三重项目”奖励之内,则不重复奖励)前三名每人1万。
以上部分数据在马上召开的“2017年度工作工作总结大会”给予表彰公开!
备注:
一、按惯例,各类奖励都将打包授权“校内负责人”酌情处理,奖金以酬金方式领取。为了合理避税,建议利用一年一次的“年终奖”领取。
二、除以上奖励外,本次授权给“校内负责人”的奖金还包括2017年的校级奖,请参考朱莹老师发给各位“校内负责人”的邮件,并上财务系统查询110000-542810卡
三、学院奖励依据数据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截至时间为2018年01月15日;
四、学院奖励论文都经查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