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生(非定向)政审调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2来源:电气工程学院发布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2735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需对2018级博士生(非定向)进行调档政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将于近期面向2018级博士生(本院生源除外)进行调档和政审工作。

二、拟于5月底以挂号信形式向学生档案所在单位寄送《关于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及《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上述函件原则上需寄送到档案所在单位,寄送地址依据学生本人在研究生报名系统中所留相关信息(点击查看),如有变动或补充,请与档案所在单位确认后,于2018年5月29前将准确的寄送单位、寄送地址、邮编等信息完整发送至757467816@qq.com(邮箱设有自动回复),邮件主题为“准考证号—姓名—地址更新”,未如期发送邮件按原填报信息寄送。

三、相关单位收到函件后请将个人档案及政审材料于2018年6月20前寄送至:杭州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党委;邮寄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收(邮编:310027)。2018年应届毕业生档案可于毕业材料齐全后一同寄送,政审材料需于上述日期前寄回。

四、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87951104。

 

附件: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2018).doc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