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企联络与合作,统筹各方资源,加大高层次人才的汇聚力度,学院决定设立冠名教授席位。
捐赠方可依托浙江大学的平台,设立“XX教授”席位,搭建与国际著名教授、同行公认的专家、学者以及世界一流研究机构沟通交流与合作的桥梁,联合具有国际领先科研水平的带头人,服务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企业在学术界及业界的影响力、美誉度,在宣传企业文化的同时,也为企业与优秀人才对接奠定基础。捐赠方拥有相应席位的冠名权。冠名原则为捐赠方指定的企业名称、字号或捐赠者姓名等。
捐赠方捐赠100万元(可动本基金)或500万元(不动本基金)及以上,可设立冠名项目,用于冠名教授的津贴和工作开展,原则上资助每位冠名教授5年,具体细则由学院与捐赠方共同商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