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关于拟给予覃国锐等同学终止在职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6来源:电气工程学院发布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3792

电气工程学院关于拟给予覃国锐等同学终止在职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公告

覃国锐等同学:

浙江大学拟对你们作出终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处理,因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对您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于灵安(Z10030343)朱成军(Z11030264)王  威(Z11030294

  瑛(Z11030298)冯  昊(Z11030404)蔡岳峰(Z11030467

覃国锐(Z12030234)高  伟(Z12030265)鹿钟元(Z13030336程云强(Z13030414

上述同学未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32号)第十五条规定,学校拟给予终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处理。

如您对此拟处理决定存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电气工程学院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联系电话:0571-87951835

E-mail:wwgz@zju.edu.cn

公示期自2020416日起至2020615日止

电气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中心20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