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转正公示——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发布日期:2022-05-29来源:电气工程学院发布者:胡妍访问量:207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提名和电气工程学院党委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其个人预备期内表现公示如下:

 

所属党支部及姓名

预备期内表现情况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吴浩然

吴浩然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史,极大地提高了自身政治素养。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期间,尽职尽责,积极团结同学,与人为善,为班级做出自己的贡献。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达到了正式党员的标准,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徐楚奕

徐楚奕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参与辅助党支部工作的开展,与党支部里的其他同志交流合作。同时,她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对时事政治保持高度的关注,政治素养也在此期间得到了不断的提升。同时徐楚奕同志学习态度端正,担任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期间,对待学生工作一丝不苟,与同学交往热情友善,乐于助人。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已经具备了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王元宇

王元宇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学业上勤奋刻苦,深入的了解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获评一星级志愿者的称号。平时热于助人,与人为善,积极帮助同学,服务师生,群众基础良好。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已经具备了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陈澍朋

陈澍朋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均提升明显。担任电信1902团支书期间,尽职尽心,在繁忙的学习之余,努力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在平时的生活中,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积极和身边的亲朋好友沟通、交流,尽自己所能的去为身边每一位人排忧解难。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已经具备了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刘昱泽

刘昱泽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积极参与党组织各项活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党章党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已经有了很大提升;在学习方面认真刻苦,追求上进;担任电信1902班长,任劳任怨、热情奉献;在生活中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已经具备了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何轶成

何轶成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参与党支部组织的活动,思想素质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能够与支部里的党员同志深入交流和学习,在日常生活中密切关注时事政治,对热点问题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同时,何轶成同志学习认真刻苦,态度端正,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在生活中与同学相处融洽,乐于帮助他人。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已经具备了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管浩凯

管浩凯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思想端正,作风优良,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学业上一丝不苟,在专业课上取得了总体良好的成绩,并获得杜汝琎奖学金,报名参加智能车竞赛,认真刻苦。积极报名参加志愿者活动,志愿者小时数已达100小时;寒假参加电气工程学院“聚星计划”社会实践项目,获得校级优秀的结果。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已经具备了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徐德圣

徐德圣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遵守党的章程,努力提高各项政治素养。与党组织交流密切,与其他党员同志积极合作,参与到电信本二党支部的各项活动中去。同时,他主动关注国内外各项时事新闻,提高政治敏感度,理性客观,始终保持着对党忠诚。同时,徐德圣同志也保持着端正的学习态度,努力提高学习成绩,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活动,暑期参与社会实践,在生活中与人为善,践行党员责任。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已经具备了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529日~6月5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电气工程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举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玉泉校区,电话:18057949296E-mail3180103981@zj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教二424室,电话:87952712E-mailxuchaojiong@zju.edu.cn,邮编:310027);

校党委组织部(紫金港校区纳米楼509A,电话:88981290E-mailzzk@zju.edu.cn,邮编:310058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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