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9月15日(周五)8:30—12:00;13:30—17:30
报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二教学大楼313
二、报到验证及准备材料
(一)验证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硕士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博士生持硕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直博生持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学号)。
注: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4.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7月25日起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相关个人信息维护。注:请在9月20日12:00前完成火车到站信息维护。
5.准备本人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学号),无需递交,自行留存。1张用于研究生证,研究生证拟于报到后发放并填写;1张用于新生登记表,新生登记表请前往研究生科王薇老师处(教二410)打印并本人签字确认,具体办理日期见群通知。
6.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电气工程学院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7.2023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将全面启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二)准备材料
1.户口迁移
(1)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
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需要迁户口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好以下材料:
a.《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用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b.《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c.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3)《户口迁移证》须规范,各栏内容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
(4)《户口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6)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详细地址如下: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
注:开学报到后将收取《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由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统一协助办理。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通知。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
(7)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 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后如身份证遗失需补办,学生直接凭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在读证明、驾驶证、市民卡、居住证或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证件上需有身份证号,携带其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即可)到浙江省内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
2.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递交。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中共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请注意:
1. 所有新生党员需单独去“党员报到点”报到(与新生报到注册在同一个会议室),扫码进新生党员微信群,改群备注“学号+姓名”,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报到时要提交介绍信。
2. 学院党建指导委员会近期将统一审查新生党员档案,档案审查无误或所需材料补充完毕后,会把介绍信回执发给本人或“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里点击接收,组织关系转接完毕。
3. “党员报到点”在9月15日开设,如在其他时间报到,请于工作日单独到教二411找许霁玉老师。
(2)团组织关系转移:
原团组织关系不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的团员(包含本校升研的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signin),由团员本人发起关系转接申请,并联系原团组织同意转出。
原团组织关系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的团员:由团员本人在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地的网上系统进行操作,发起转出。电气工程学院团委统一进行接收。
注: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申请转入组织:浙江省浙江大学电气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研究生2023级新生团支部。
3.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
(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学院网站(http://ee.zju.edu.cn)“办公网-研究生教育-奖贷三助”的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2)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以下两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①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②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电气学院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请于开学报到时递交学院研究生科王薇老师(教二410);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学生有回执单或回执短信,请将回执码填写《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并将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科王薇老师(教二410),电子版发送至zjueeyjs@163.com邮箱。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
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
三、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
2023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新生选课开放后,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
四、缴费须知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有关说明。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五、选课须知
浙江大学研究生均采取网上自主选课方式。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系统初选已于8月31日开放,具体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s.zju.edu.cn )。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点击“管理系统”,选择“全日制研究生信息系统登录”进行登录。浏览器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
六、住宿安排
住宿统一安排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浙江大学标准收取。住宿相关信息可以到“浙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
七、新生体检
每位新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检,体检是新生复查的项目之一。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通知见:http://zdyy.zju.edu.cn/2023/0908/c37593a2799485/page.htm。
八、其他事项
(一)缴费相关:除住宿费外,请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有关说明进行缴费。
(二)请假规定: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始业教育:学院将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报到后)中维护个人信息。
(五)新生注册:报到当天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报到当天材料递交:报到时请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绿色通道等相关材料、《户口迁移证》原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七)新生医疗保险相关通知详见校医院网站(http://zdyy.zju.edu.cn/)通知:http://zdyy.zju.edu.cn/2023/0721/c37585a2785260/page.htm。
(八)“关于2023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九)研究生证拟在报到后发放并填写。
(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档案材料上交:
请各位新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核对并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登记表”2份,作为学生学籍档案材料,具体办理日期见群通知。
(十一)新生复查:11月底前完成复查,具体另行通知。
(十二)请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zju.edu.cn)、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网站(http://ee.zju.edu.cn)“办公网-研究生教育”栏目及时查询最新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于9月13日起联系电气工程学院:
新生报到注册:王老师,0571-87951691;
党组织关系转接:许老师,0571-87951104;
团组织关系转接:陈老师,0571-87951104;李子豪,15850608859
安全保卫处玉泉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7舍101室,0571-87952295。
电气工程学院团委
2023年9月13日
附件2: 电气学院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