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转正公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发布日期:2023-12-02来源:电气工程学院发布者:陈龙轩访问量:10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生第五党支部提名和电气工程学院党委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其个人预备期内表现公示如下:

所属党支部及姓名

预备期内表现情况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余博远

余博远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思想上始终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学习理论知识,认真完成党组织的任务;在学业上细致刻苦,对很多方面都有所涉猎,喜欢动手实践;在生活中乐观向上,乐于助人,与同学关系融洽。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达到了正式党员的标准,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王旭超

王旭超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首先在思想上能党性修养有所提升,对党忠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达到了正式党员的标准,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林鑫豪

林鑫豪同志自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在思想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的各方面情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感悟,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进性。在学习和生活中,他严于律己,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科研问题,同时团结同学,以无私的心态为同学们服务。另外,他也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行动中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和奉献精神。

党支部认为该同志达到了正式党员的标准,拟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122日~129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电气工程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生第五党支部(玉泉校区,电话:19817868185E-mailgengwt@zj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教二424室,电话:87952703E-maillxsh@zju.edu.cn,邮编:310027);

校党委组织部(紫金港校区纳米楼509A,电话:88981290E-mailzzk@zju.edu.cn,邮编:31005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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