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15来源:电气工程学院发布者:王潇访问量:10


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要求,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科学规范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盛  况  彭列平  

副组长:李武华  鲁小双  杨欢

成  员:卢琴芬  年珩  汪震  陈向荣  林振智  徐德鸿  陈敏(工号甲)  陈敏(工号乙)  杨仕友  潘丽萍  厉小润  刘妹琴  于淼  彭勇刚  许霁玉  金若君  王潇

咨询联系人:研究生教育教学办公室 王潇

咨询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二410

咨询电话:0571-87951691

咨询邮箱:eewangxiao@zju.edu.cn

申诉联系人: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办公室  杨欢

申诉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二424

申诉电话:0571-87952712

申诉邮箱:dqgcxy3@zju.edu.cn

二、复试分数线

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附后。

三、考生复试有关准备

1、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2、考生学业材料准备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一式五份复试时交给复试组专家。

四、复试考核形式和要求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电路满分150分;时间:619日上午9:00-12:00,地点:玉泉校区教二-407.

2.面试

1)面试包括:基本政治态度和思想政治品德,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及相关业绩等,以及英语能力。

2)每生面试时间至少20分钟。

3)面试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时间:619日下午2,地点:玉泉校区教二-407

五、拟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50/1.5*50%+面试成绩(满分100*50%,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25日前寄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考核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拟攻读学位类型

初试总成绩

1

103352024020136

吴晗

硕士

123

2

103352024010002

王羿承

博士

104

3

103352024010001

梁弘乐

博士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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