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博士生第二党支部提名和电气工程学院党委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其个人预备期内表现公示如下: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11月14日~11月20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电气工程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博士生第二党支部(玉泉校区,电话:1995514380,E-mail:12410032@zj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教二424室,电话:87952703,E-mail:lxsh@zju.edu.cn,邮编:310027);
校党委组织部(紫金港校区纳米楼509A,电话:88981290,E-mail:zzk@zju.edu.cn,邮编:310058)
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博士生第二党支部
2024年11月14日